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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扎布鲁

欧洲法院批准授权加强合作以建立单一专利的决定

法院
司法部今天早上决定, 四月16 2013完全驳回所有理由
西班牙和意大利援引无效 10 年 2011 月 XNUMX 日理事会决定 它授权一个
加强在保护领域的合作
单一专利。 该公告发布四个月后
Advocate General Bot 的结论,法院继续步行
他的提案信中。

La 10 年 2011 月 XNUMX 日的决定 使通过 法规 (EU) No. 1257/2012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17 月 XNUMX 日,
2012年,双方在以下领域加强合作:
建立统一的专利保护,以及 法规 (EU) No. 1260/2012 理事会 17 月 XNUMX 日,
2012年,双方在以下领域加强合作:
建立统一的专利保护
翻译规定。 西班牙对这两者都提出了挑战
2013 年 146 月下旬的法规(案件 C-13/147 和 C-13/XNUMX),因此
这场漫长的传奇故事的最终决定要等到比赛开始时才能知道。
2015.
16号的判决
2013 年 XNUMX 月 这是相关的,因为, 除其他事项外:
a) 解释为
第20条首次提出“加强合作”概念
《欧洲联盟条约》第 326 至 334 条
欧盟,与其说把它与一体化联系起来,不如说把它与克服困难联系起来
一致要求, 
b) 确定
欧洲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创建是一体化的
在内部市场领域而不是自由竞争, 
c) 考虑到
“非专属权力范围”这一条件是必要且必要的
足以建立
加强合作, 
d) 认识一个
安理会在决定何时
面临《条约》第 20 条含义内的“最后手段”
欧盟, 
e) 重申
的一种行为
机构只有在有迹象时才会滥用权力
该法案的通过是客观的、相关的和一致的
专门或至少是决定性地实现不同的目的
被授予有关权力的人或
规避条约专门规定的程序
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 
f) 预期——对于资源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
最近提出的——可能使用了《公约》第 118 条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和《公约》第 142 条
关于授予欧洲专利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不兼容的
第一个主角是欧盟,第二个主角是欧盟
成员国, 
g) 支持“累积”积分方法,根据该方法
领土上的部分一体化比没有一体化好, 
h) 推断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加强合作是可能的,那么必须
欧洲工业产权的设立也是可能的。
知识分子不包括整个联盟的领土,并且如此整合
只针对一些成员国,排除其他成员国,并且这不损害
既不影响内部市场,也不扭曲自由竞争。

i) 得出的结论是,西班牙和意大利都没有看到这一程序
他们的权力、权利或义务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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