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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扎布鲁

普通法院认为是时候限制SWATCH手表品牌的保护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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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院72年前作出裁决
小时一个句子 (案例T-71/14)由此 确认商标授予
色板球
,由 PANAVISION EUROPE 公司存放,用于产品和
一家致力于制造和营销的公司的服务
摄影和电影摄影设备(第9、35、41和42类)。 这
该请求的特殊性在于它明确排除了产品和
与时间控制或计时相关的服务。
SWATCH AG,瑞士著名公司
当他了解到新品牌与手表不兼容时,他提出了反对
其SWATCH商标优先注册,以及试图利用
他人的声誉。 也有人声称 SWATCHBALL 品牌引起了
损害优先品牌的独特特征和声誉。
法院承认有一个
所面对的标记之间的相似性,以及众所周知的性质和
SWATCH 品牌的声誉。 然而, 认为对于
禁止艺术注册。 8.5 的 条例207/2009 操作是必要的
相关公众了解两个品牌之间存在联系
,
以这种方式,未经该链接的同意,就不可能
不当使用或损害声誉或独特特征
的优先品牌。
尽管法院认识到有
揭示该链接的一致性的因素(品牌和品牌的相似性)
SWATCH 品牌的声誉),认为它的存在会被稀释。
检查品牌产品和服务的不同性质
有争议的(特别是如果由
潘维视); 当在不同的分销渠道进行维修时
市场部门; 当注意到产品不进入
竞争且不可互换; 但最重要的是,当
存在两个相关的、有区别的公众:
以 SWATCH 手表为例,以更专业的公众为例
PANAVISION 产品和服务。
此外,法院本身 考虑到仍然
当 PANAVISION 产品的专业公众可能知道时
也是SWATCH品牌的产品,预计不会建立
彼此之间的联系
,介于 SWATCHBALL 和 SWATCH 品牌之间。

这句话告诉我们,即使
最有信誉的品牌必须在认证方面做出努力
存在禁止操作所必需的链接要求
艺术的。 8.5,让知名品牌调动全部力量
效果。

作者: 路易斯·巴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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