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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ELZABURU
埃尔扎布鲁

西班牙与多米尼加共和国签署了电影和视听联合制作协议。

29月XNUMX日,西班牙王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签署了一项国际行政协议,以规范和刺激两国之间的电影和视听联合制作。

根据协议,两国合拍视听作品必须得到两国主管部门的批准; 根据各国现行法规,西班牙电影摄影和视听艺术研究所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电影总局负责。 上述批准是不可撤销的,除非联合制片人最初做出的承诺没有得到遵守。 获得两个机构批准的作品将被视为两国的国产作品。

根据本协议在合拍制度下进行的作品将享有各国授予的优惠和利益,并且只有授予该优惠和利益的国家的合拍者才能成为受益人。 无论如何,它们必须以“多米尼加-西班牙联合制作”或“西班牙裔-多米尼加联合制作”的名义展出和销售。

各联合制作方各自在作品中的贡献比例可能在 20% 至 80% 之间。 允许财务联合制作,但要求以这种方式制作的作品的预算至少为 10 万欧元,并且完全参与财务的制作公司的比例不少于 20% 或大于XNUMX%。 根据财务合拍制度,每年限量制作六部作品。

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必须与每个生产者的贡献成比例,除非得到主管当局的批准。

具有授予国籍必要条件的作者、技术和艺术人员的有效参与必须与每个联合制片人的经济参与成比例。 此外,少数联合制片人的贡献必须至少涉及一名作者、两名演员和一名技术性创意人员的参与。

制作和后期制作工作必须在西班牙或多米尼加共和国进行,除非主管当局因剧本要求或技术上的不可能而另有授权。

此外,该协议还包括便利人员和电影材料入境、货币交易以及电影或视听作品出口的措施。

该协议自去年XNUMX月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并将自动连续续期,除非两国之一提出谴责。

 

作者: 克拉拉·科拉多·卡博内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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