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法规-EU-608_2013_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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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扎布鲁

即将实施欧盟海关反假冒新监管规定

1年2014月XNUMX日开始在欧盟实施
第 608/2013 号条例 海关监视保护
工业和知识产权。

此类边境措施的目的是防止
欧盟市场上存在假冒产品,并采取
采取必要措施保留侵犯他人权利的货物
工业和知识产权,不影响产品贸易
合法的。

受保护的权利 根据新法规第 608/2013 号:商标、
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或相关权、指示
地理、专利、补充保护证书
药物和植物检疫产品、植物品种、
半导体产品拓扑结构、实用新型和名称
商业目的以及规避技术措施的装置
版权保护和制造模具或冲模
侵权商品。 被排除在外基本上没有货
旅客个人行李中包含的商业文件,
平行进口和未经授权的过量生产。
预计将提出干预请求 格式
电子
,使用本月将发布的表格
2013年XNUMX月。
鉴于最新的分布趋势
假冒产品(网上购买),一种新的 过程
用于销毁小件货物
的商品。 小货的定义
例如通过邮政邮件或快递服务运送的货物
包含三个或更少的单元或总重量小于 2 千克。取决于
在此程序中,海关将通知您保留包裹
收件人未联系知识产权所有人
或工业,并将给予第一个 10 天的时间来同意其
破坏。 如果在此期限内您不反对销毁,则货物将被
毁了。
同样,它建立了 销毁程序
强制性(旧法规中可选)
以下条件: a) 权利人在 10 天内
已向海关通报他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信念,并且
检查后要求销毁产品
b) 货物所有者在 10 天内
已授权销毁产品或未反对
明确表示。
的可能性 提前发布
产品
在司法程序结束之前
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产品拓扑
半导体或植物品种,前提是货物的所有者
为保护业主利益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该法律的规定,且主管司法机关未授权任何
警告。
La 业主的责任 的权利
任何遭受损坏的货物持有人仅限于
以下情况: a) 当程序由于行动或
权利人的遗漏,b) 当样品未归还时或
损坏,并且 c) 当随后证实货物
保留不侵犯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
干预的所有者将偿还 成本
由海关当局或其他当事方承担
您的姓名(用于储存、处理和销毁)并将承担以下费用:
必要的翻译。 费用可能会转嫁给犯罪者或
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人。

相信新的《条例》将有助于更好地
保护工业和知识产权并刺激
欧盟公司的创造、技术创新和竞争力,
避免伤害守法商人以及健康和
消费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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