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部门重复使用节日海报的法律限制:因抄袭而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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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扎布鲁

节日海报重复使用的法律限制:因抄袭而侵犯版权

组织文化节庆活动通常涉及委托创作或使用创意作品,例如海报、插图或平面设计。这些作品受版权法保护。 IP使用该作品需要获得作者的授权。

商业法庭的一项裁决提醒人们,未经许可对作品进行实质性复制,即使引入形式上的改变,也可能构成剽窃,并给使用者带来经济责任。

案件

争议的起因是,有人发现唐·贝尼托市议会(巴达霍斯)狂欢节的宣传海报涉嫌抄袭,或者至少是受到了托雷斯·弗朗基斯为同一节日设计的海报的启发,但托雷斯·弗朗基斯设计的海报是九年前(2016 年)为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镇设计的,他为此获得了 1.630 欧元的报酬。

这种相似性影响了设计的主要元素:一条“鲯鳅”鱼,以独特的图形风格呈现,成为原事件的视觉象征。

埃斯特雷马杜拉镇使用的海报保留了相同的中心图案,只是修改了颜色,添加了一些装饰性的背景元素,并更换了字体。

在多次沟通未收到回复后,创作者提起诉讼,要求:

  • 承认侵犯了他们的版权
  • 删除并销毁所有副本,包括物理副本和电子副本。
  • 对所遭受损失的赔偿

法院适用的标准

细微的改动并不能排除抄袭的可能性。

法官认为市议会提出的修改缺乏足够的创造性实质,无法产生新的作品。

尽管进行了这些修改,但原设计的基本特征依然保留:相同的主要元素、相同的图形布局以及基本相同的结构。因此,这种相似性是可以识别的,并且从法律角度来看也具有相关性。

基于此,裁决认定未经授权使用该海报构成《知识产权法》规定的版权侵权。此外,裁决还认定该行为侵犯了精神权利,特别是作品完整权和署名权。

权利所有权

唐·贝尼托市议会辩称,由于海报最初是由圣克鲁斯·德·特内里费市议会委托制作的,因此版权归其所有。法官驳回了这一论点,指出委托制作并未赋予市议会完全的开发使用权。因此,作者仍然是原始版权所有者,而市议会仅拥有在约定条款下使用作品的权利,无权自由处置作品。

赔偿和采取的措施

裁决规定赔偿总额为 6.500 欧元,并区分了两种赔偿方式:

  • 财产损失: 500 欧元,相当于作者如果授权使用本应获得的金额。
  • 精神损害: 考虑到海报的公开传播、机构使用以及创作者的职业生涯,价格为 000 欧元。

此外,双方还达成了以下共识:

  • 立即停止使用
  • 移除和销毁实体副本
  • 移除数字出版物
  • 在地方和区域媒体上公布该决议
  • 依职权征收费用。

实际影响

本案凸显了“灵感”概念在知识产权领域存在明确的法律界限。当一项新创作复制了先前作品的基本且可识别的元素时,即使进行了细微的或装饰性的改动,也不能被视为独立作品。

仅仅修改颜色、字体或一些细节并不能改变这一结论,只要设计的基本特征得以保留即可。在这种情况下,未经授权使用作品构成非法利用,从而侵犯版权。

分析后的决议证实了这一标准,尽管引入了各种变化,但仍然发现了抄袭行为,并且承认了机构使用该海报所造成的财产和道德损害。

 

妥善管理知识产权和尊重作者身份是防止未经授权使用创意作品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必要因素。

Elzaburu 就版权和其他无形资产的保护、辩护和诉讼提供咨询,并不断更新适用法规和判例方面的知识。

 

卡洛斯·莫兰合伙人律师,专长于 诉讼 Elzaburu 的工业和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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