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拉斯《工业产权法》第 106 条考虑为那些在注册期间未使用商标的商标所有者提供选择性保护。 这种保护采取支付费用的形式,称为 “不使用的康复率” 具有防止商标应第三方请求被撤销的效果。
由于符合品牌最纯粹的本质,这些必须用于洪都拉斯市场。 然而,通过纳税来补偿废弃的可能性可能是该管辖区独有的。
一 在洪都拉斯,如果商标未被使用,并且原告知道在提起诉讼之日之前三年不间断地不存在这种使用,则可以提起不使用取消诉讼。 并且,只要, 在此期间,商标所有人尚未缴纳年度修复费。
当因未使用而面临取消诉讼时,必须考虑到该使用必须连续 3 年未使用。 如果出现这些情况,强烈建议支付康复费。 如果尽管已使用该程序,但无法通过书面证据证明,也建议遵守该程序。.
因此,在实践中,法律赋予了一项权力,可以通过支付费用来避免因不使用而取消,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程序,而且是经济的。 -官方费用约为25欧元-为了谨慎起见,建议为所有未使用的期间付费。
作者: 克里斯蒂娜·阿罗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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